Saturday, 14 July 2012
Thursday, 12 July 2012
两难--东方惠
《光明日报》记者专栏“关键字” 2012年6月27日
在台湾,要当公务员还得参加考试,考试不过关,甭想当公务员。在中国,能够当公务员更是不得了,除了有薪水,还可以吃阿公住阿公,简直是一份优差中的优差。马来西亚也是全球少数拥有庞大公务员数量的国家之一,公务员的薪资与福利,在政府开销中佔了很大的比率。
我们常说,当公务员就像捧个铁饭碗,虽然不是天天大鱼大肉,但终其一生,都不怕会饿肚子,只是儘管如此,华人还是不爱当公务员,所以在我国,公务员的种族比例差距很大,大到只要提到公务员,很多人脑海中浮现的就是马来同胞的脸孔。
当公务员种族比率以马来同胞佔多数,加上过去半个世纪,执政的国阵政府又以自称代表马来人的巫统為主导,大家很自然地就认為大多数的公务员都是国阵的、巫统的支持者。
因為公务员人数庞大,他们儼然已自成一个体系,朝野政党都得罪不起,所以当国阵政府要加薪给公务员时,不时说国阵领导的政府会财政破產的反对党领袖安华也不敢公开大声地反对。
当一直想要当首相的安华尚且不敢得罪公务员时,已是檳州首长的林冠英又怎能冒险与公务文员职工会的代表见面呢?
职工会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捍卫及争取会员的福利与权益,职工会代表与首长见面讨论的不会是足球或烟霾,一定是要為公务员争取更好的福利,比如加薪或提高津贴。
这样一来,首长就陷入两难了,给不给加薪、要不要增加津贴,认不认同改善福利的要求,都不好说出口,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当然就是没空见面了。
Wednesday, 1 February 2012
林冠英贪便宜迟早误事
好一个黄泉安,虽然是林冠英的幕僚长,却敢质疑主子的公开招标制!
黄泉安说得对,林冠英当成自己最大功绩的“公开招标制”,其实是有瑕疵的。
黄泉安问得好,将工程交给竞标价最低的承包商,是否就能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
华人有这么一句俚语:“便宜没好货”,日落洞巴刹与七条路巴刹的提升工程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因为林冠英贪便宜,要槟岛市议会找竞标价最低的承包商,结果这两座巴刹的提升工程都出问题。
日落洞巴刹原本应该在2月1日完成的工程,却只完成一半,而七条路巴刹的提升工程,则拖延至半年後仍未完工。
工程拖延是我们看到问题,至于看不到,且后果会很严重的工程的品质问题,还没有被揭发出来呢!
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分别标到日落洞巴刹以及七条路巴刹提升工程的两名承包商既然只拿市议会这么少的钱,你说,他们不会在工程上做手脚吗?
为确保不会亏本,就算承包商们不敢没偷工减料,相信也会使用一些品质低劣的材料,所以即使市议会中止这两名承包商的合约,将两座巴刹的提升工程交给其他承包商收拾手尾,相信在完工后不出几年,结构方面的问题就会一一浮现上来。
所以说,林冠英的公开招标制虽然说可省钱,却非但省不了钱,市议会日后更要花更多钱去修补。
而因为林冠英只顾省钱,不理工程品质,万一豆腐工程危及在巴刹里找生计的贩商以及上巴刹买菜的市民,如发生倒塌事件,伤及贩商或市民,林冠英是否准备引咎辞职以谢罪?
林冠英除了在处理政府工程招标方面的手法令其本身的幕僚长也看不过眼,他在政府官车方面的省钱法也一样令行政议员们诟病。
为了显示自己是一个不乱花钱的首长,虽然其“PG1”官车已届16年高龄,可是他坚持不换新官车。
不换新官车就是为政府省钱吗?
大家都知道,车子与人一样,越高龄毛病就越多,而马赛地是名贵车,其维修费当然比其他车高很多、大家又是否知道,林冠英的这辆首长官车,平均一个月的维修费是多少吗?
林冠英去年11月于槟州立法议会上回答议员的询问时说,其首长官车在2010及2011年的维修费,分别高达1万9909令吉及2万3512令吉20仙,即共4万3421令吉20仙。
这即是说,林冠英的官车每个月的维修费高达2200令吉之钜! 每个月须付这么高的维修费,大家请说说,究竟是买一辆新车还是继续坐这辆老残的官车比较省钱?
还有,林冠英只告诉我们其官车维修费每个月平均2200令吉,他却没有告诉我们,其官车的油费多少。大家应该都知道,老残的车子,非但维修费高,也很耗油,所以,林冠英坚持继续坐这辆官车非但不能为州政府省钱,反而浪费更多公帑。
而林冠英不换其官车,其他行政议员当然也不敢换他们也一样属高龄的官车,结果这不但令到槟州政府每个月花在官车维修费及油费的公帑更多,也威胁行政议员的安全。
槟州行政议员们经常都会在私底下埋怨,他们的官车经常损坏抛锚,这非但令他们出入极不便,也危及他们的安全。
特别是当他们晚上出席极偏远地区的宴会时都提心胆跳,担心他们的老爷官车闹脾气开不动,令他们置身在呼天不应、叫地无门的荒野。
林冠英有没有想到,就因为他的个人虚荣心,令到所有行政议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也令到其官车司机以及行政议员们的官车司机安全也受到威胁?
官车司机们不像首长行政议员般有各种保障福利,万一官车发生意外,他们这些整天坐在车里的人,当然是首当其冲,生命所受到的威胁更甚至首长及行政议员们。
司机们虽然不比首长及行政议员们身娇肉贵,但他们也是人,也是有阿妈生的,林冠英要他们天天驾着“计时炸弹”四处跑,真是于心何忍!
黄泉安说得对,林冠英当成自己最大功绩的“公开招标制”,其实是有瑕疵的。
黄泉安问得好,将工程交给竞标价最低的承包商,是否就能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
华人有这么一句俚语:“便宜没好货”,日落洞巴刹与七条路巴刹的提升工程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因为林冠英贪便宜,要槟岛市议会找竞标价最低的承包商,结果这两座巴刹的提升工程都出问题。
日落洞巴刹原本应该在2月1日完成的工程,却只完成一半,而七条路巴刹的提升工程,则拖延至半年後仍未完工。
工程拖延是我们看到问题,至于看不到,且后果会很严重的工程的品质问题,还没有被揭发出来呢!
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分别标到日落洞巴刹以及七条路巴刹提升工程的两名承包商既然只拿市议会这么少的钱,你说,他们不会在工程上做手脚吗?
为确保不会亏本,就算承包商们不敢没偷工减料,相信也会使用一些品质低劣的材料,所以即使市议会中止这两名承包商的合约,将两座巴刹的提升工程交给其他承包商收拾手尾,相信在完工后不出几年,结构方面的问题就会一一浮现上来。
所以说,林冠英的公开招标制虽然说可省钱,却非但省不了钱,市议会日后更要花更多钱去修补。
而因为林冠英只顾省钱,不理工程品质,万一豆腐工程危及在巴刹里找生计的贩商以及上巴刹买菜的市民,如发生倒塌事件,伤及贩商或市民,林冠英是否准备引咎辞职以谢罪?
林冠英除了在处理政府工程招标方面的手法令其本身的幕僚长也看不过眼,他在政府官车方面的省钱法也一样令行政议员们诟病。
为了显示自己是一个不乱花钱的首长,虽然其“PG1”官车已届16年高龄,可是他坚持不换新官车。
不换新官车就是为政府省钱吗?
大家都知道,车子与人一样,越高龄毛病就越多,而马赛地是名贵车,其维修费当然比其他车高很多、大家又是否知道,林冠英的这辆首长官车,平均一个月的维修费是多少吗?
林冠英去年11月于槟州立法议会上回答议员的询问时说,其首长官车在2010及2011年的维修费,分别高达1万9909令吉及2万3512令吉20仙,即共4万3421令吉20仙。
这即是说,林冠英的官车每个月的维修费高达2200令吉之钜! 每个月须付这么高的维修费,大家请说说,究竟是买一辆新车还是继续坐这辆老残的官车比较省钱?
还有,林冠英只告诉我们其官车维修费每个月平均2200令吉,他却没有告诉我们,其官车的油费多少。大家应该都知道,老残的车子,非但维修费高,也很耗油,所以,林冠英坚持继续坐这辆官车非但不能为州政府省钱,反而浪费更多公帑。
而林冠英不换其官车,其他行政议员当然也不敢换他们也一样属高龄的官车,结果这不但令到槟州政府每个月花在官车维修费及油费的公帑更多,也威胁行政议员的安全。
槟州行政议员们经常都会在私底下埋怨,他们的官车经常损坏抛锚,这非但令他们出入极不便,也危及他们的安全。
特别是当他们晚上出席极偏远地区的宴会时都提心胆跳,担心他们的老爷官车闹脾气开不动,令他们置身在呼天不应、叫地无门的荒野。
林冠英有没有想到,就因为他的个人虚荣心,令到所有行政议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也令到其官车司机以及行政议员们的官车司机安全也受到威胁?
官车司机们不像首长行政议员般有各种保障福利,万一官车发生意外,他们这些整天坐在车里的人,当然是首当其冲,生命所受到的威胁更甚至首长及行政议员们。
司机们虽然不比首长及行政议员们身娇肉贵,但他们也是人,也是有阿妈生的,林冠英要他们天天驾着“计时炸弹”四处跑,真是于心何忍!
Tuesday, 31 January 2012
林冠英终于默认陈合裕土地案没有欺诈的刑事成分
不再提舞弊,改口称丑闻, 林冠英终于默认陈合裕土地案没有欺诈的刑事成分!
在上诉庭推翻高庭对陈合裕土地案的判决, 即州政府不须对陈合裕赔偿4000万令吉,只需付50万令吉行政 费之前,林冠英一直都是以舞弊来形容这起案件, 绘声绘影的暗示国阵槟州前政府在此案件中有舞弊欺诈行为。
可是在上诉庭做出判决后,林冠英马上转口,以丑闻来形容此案, 不再用舞弊的字眼。
林冠英当然心里有数,如果陈合裕土地案真的有舞弊成份, 上诉庭就不会推翻高庭的判决。
实际上,上诉庭之所以能做出对槟州政府有利的决定, 主要还是因为由槟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领导的陈合裕土地案调查委员 会提出新的证据,即陈合裕早就知道该地段属於私人地段, 但他还是企图隐瞒事实地继续提出申请。
再说,陈合裕土地案调查委员会在去年提呈给州立法议会的白皮书, 也一样没有点名政治人物涉及此案, 只阐明陈合裕土地事件是技术性错误及两名政府官员的失误所致, 整个事件根本没有所谓舞弊及欺诈的因素。
非但以拉马沙米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有这样的结论, 之前成立的三个调查委员会所获的结论也一样: 问题是出在兩名土地局官员疏忽引起的,不存有任何舞弊。
可是,当上诉庭做出对槟州政府有利的判决后, 一向好大喜功的林冠英竟绝口不提,似乎要隐瞒这个消息, 而其意图相信是要让人们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陈合裕案有舞弊欺诈因素 。
而在丁福南告诉大家,上诉庭判决槟州政府只须付50万给陈合裕, 并要林冠英收回之前指国阵领袖在此案涉及舞弊的言论, 向国阵及槟州人民道歉时,林冠英就顾左右而言他, 避开舞弊的字眼,转而是扯到赔50万令吉也是丑闻, 并挑战丁福南及国阵起诉他诽谤。
其实,大家都知道,以行动党领袖的作风,他们才不怕被人起诉, 因为被人起诉而面对赔偿时,自有人民替他们“埋单”。
之前行动党妇女组主席章瑛被槟州管弦乐团外籍前指挥起诉,须赔偿 20万令吉加4%利息时,槟行动党不就为她举办一场“维护公义· 支持章瑛”的筹募法律基金晚宴,而筹获37万1700令吉吗?
如果丁福南或国阵展开起诉行动,可就正中林冠英下怀, 他败诉后即可学章瑛般办晚宴筹赔偿金,让人民替他“埋单”, 不必自掏腰包付一分钱的赔偿金,且还可以“ 为槟州人民讨回公道却面对起诉”的“受害人”姿态, 博取人民的同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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